食品安全協議全文 ■中央社(2008.11.04) st1\:*{} table.MsoNormalTable {font-size:10.0pt;font-family:"Times New Roman";}食品安全協議全文 ■中央社(2008.11.04) (中央社記者 陳妍 君台北四日電)海峽交流基金會董?酒店工作囍縣[今天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簽署海峽兩岸空運、食品安全、海運、郵政協議,其中食品安全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七日後 情趣用品生效,全文如下。   為增進海峽兩岸食品安全溝通與互信,保障兩岸人民安全與健康,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就兩岸食品安全事宜,經平等協商 售屋網,達成協議如下: 一、訊息(信息)通報:雙方同意相互通報涉及兩岸貿易的食品安全訊息(信息),並就涉及影響兩岸民眾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訊息(信息)及突發事件,進行即時通報,提供完 吳哥窟整訊息(信息)。 針對前項查詢請求,應迅速回應並提供必要協助。 二、協處機制:雙方同意建立兩岸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協處機制,採取下列措施妥善處理: (一)緊急磋商、交換相關訊息(信息);(二)暫?室內設計悼芠ㄐB輸出相關產品;(三)即時下架、召回相關產品;(四)提供實地瞭解便利;(五)核實發布訊息(信息),並相互通報;(六)提供事件原因分析及改善計畫;(七)督促責任人妥善處理糾紛,並就確保受害人權益給予積極協助;(八)雙 室內裝潢方即時相互通報有關責任查處情況。 三、業務交流:雙方同意建立兩岸業務主管部門專家定期會商及互訪制度,就雙方食品安全制度規範、檢驗技術及監管措施進行業務交流及訊息(信息)交換。 四、文書格式:雙方訊息(信息)通報、查詢及業務聯繫, 西裝使用雙方商定的文書格式。 五、聯繫主體: (一)本協議議定事項,由雙方食品安全等業務主管部門指定的聯絡人相互聯繫實施。必要時,經雙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單位聯繫實施。 (二)本協議其他相關事宜,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聯繫。 六、 烤肉食材協議履行及變更:雙方應遵守協議。協議變更,應經雙方協商同意,並以書面方式確認。 七、爭議解決:因適用本協議所生爭議,雙方應儘速協商解決。 八、未盡事宜: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,雙方得以適當方式另行商定。 九、簽署生效: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七日後生效。 本協議於 十一月四日 簽署 買屋網 ,一式四份,雙方各執兩份。971104 http://www.cna.com.tw/CNA/TodayTopicNews/TodayTopicNews.aspx?NewsID=200811040181 轉頭看CEPA:〈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〉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帛琉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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