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明眺生 通訊員彭燕娥)昨天,武漢市人社局開始對2014年度社保待遇資格進行年審,年審於明年2月6日結束。
  參加我市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(退職)人員(含2013年12月底前所有退休退職人員),參加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(退職)人員,由本人持戶口簿、居民身份證、離、退休證(註明個人參保編號),到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社區辦理年審;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沒有社區或社區屬本市新城區的,在社保關係所在地的社保處辦理年審。也可在就近中心城區的社區辦理年審。領取生活困難補助費的遺屬,到離退休人員原單位所在地的社保處辦理年審。
  逾期未辦理年審的,將從明年3月起暫停支付基本養老金、基本醫療保險待遇(含個人賬戶使用)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,直至其補辦年審手續後再恢復。  (原標題:社保待遇資格開始年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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